出处与定位
- 标题句“开章之淮南见长,长数与坐语饮食,为家室娶妇,以二千石俸奉之”出自《史记·淮南衡山列传》(卷一百一十八),淮南厉王刘长本传,是文帝六年(前 174 年)谋反案发后丞相张仓、典客冯敬等劾奏淮南王罪状的原话
- 此句在史记原文中逐字存在,非概述转写;它是劾奏列举刘长「招亡纳叛」罪状中最具象的一笔——以诸侯王之尊厚养一介亡命者
- 主题:淮南厉王刘长聚收汉诸侯人及有罪亡者,厚养开章(士五,无爵之卒)以二千石俸,开章充当其与闽越、匈奴联络的谋反中间人;事觉后刘长匿而不交、杀以闭口——诸侯王蓄养亡命、对抗朝廷的完整案例
原文引文(据 ctext.org《史记》校对,转简体)
其一:《史记·淮南衡山列传》(本笔记标题出处——劾奏招亡纳叛段)
及所置吏,以其郎中春为丞相,聚收汉诸侯人及有罪亡者,匿与居,为治家室,赐其财物爵禄田宅,爵或至关内侯,奉以二千石,所不当得,欲以有为。大夫但、士五开章等七十人与棘蒲侯太子奇谋反,欲以危宗庙社稷。使开章阴告长,与谋使闽越及匈奴发其兵。开章之淮南见长,长数与坐语饮食,为家室娶妇,以二千石俸奉之。开章使人告但,已言之王。春使使报但等。
译文:又设置官吏,用他的郎中春为丞相,聚拢收留汉朝诸侯国的人以及犯罪逃亡的人,藏匿起来与他们同住,替他们安家娶妻,赐给他们财物、爵位、俸禄、田宅,爵位有的高至关内侯,用二千石的俸禄供养——这些都是他不应当做的,他是想有所图谋。大夫但、士五开章等七十人与棘蒲侯的太子密谋造反,想危害宗庙社稷。派开章暗中告知刘长,参与谋划让闽越和匈奴出兵。开章到淮南拜见刘长,刘长多次与他同坐交谈、一同饮食,为他安家娶妇,用二千石的俸禄供养他。开章派人告诉但,说已经告知淮南王了。春(郎中春)派使者回报但等人。
其二:《史记·淮南衡山列传》(事觉灭口段)
吏觉知,使长安尉奇等往捕开章。长匿不予,与故中尉蕑忌谋,杀以闭口。为棺椁衣衾,葬之肥陵邑,谩吏曰“不知安在”。又详聚土,树表其上,曰“开章死,埋此下”。
译文:官吏察觉此事,派长安尉奇等人前往逮捕开章。刘长把他藏匿起来不交人,与旧中尉蕑忌合谋,杀掉开章以封口。替他做了棺椁衣被,埋葬在肥陵邑,欺骗官吏说“不知道他在哪里”。又假装堆起坟土,在坟上立木表,写道“开章死,埋此下”。
其三:《史记·淮南衡山列传》(群臣再议罪状)
“臣仓、臣敬、臣逸、臣福、臣贺昧死言:臣谨与列侯吏二千石臣婴等四十三人议,皆曰‘长不奉法度,不听天子诏,乃阴聚徒党及谋反者,厚养亡命,欲以有为’。臣等议论如法。”
译文:臣张仓、冯敬、刘逸、福、贺冒死进言:臣等谨与列侯、二千石官吏臣婴等四十三人商议,都说“刘长不遵奉法度,不听从天子诏命,竟暗中聚集徒党及谋反者,厚养亡命之徒,想有所图谋”。臣等议论,请依法论处。
人物:开章与淮南厉王刘长
- 开章:身分为“士五”(一作“士伍”,无爵之卒),与“大夫但”并列,是棘蒲侯柴武太子柴奇谋反集团(共七十人)的核心联络人;他负责“阴告长”,即暗中向淮南王传递谋反计划,并联络闽越、匈奴出兵
- 开章的待遇:投奔淮南后,刘长“数与坐语饮食,为家室娶妇,以二千石俸奉之”——同坐共食、安家娶妇、二千石俸禄,是劾奏所列“赐其财物爵禄田宅”的极致个案
- 开章的结局:事觉后长安尉捕人,刘长匿而不交,与故中尉蕑忌合谋杀之灭口,葬肥陵邑并立表“开章死,埋此下”——从厚养到灭口,仅在一纸劾奏之间
- 淮南厉王刘长:高祖少子,文帝唯一在世的弟弟;恃亲骄横,杀辟阳侯不治、出入称警跸拟于天子(见关联笔记《出入称警蹕》);文帝六年谋反事觉,废迁蜀道,绝食而死
招亡纳叛:从厚养到灭口的完整链条
| 环节 | 原文依据 | 实质 |
|---|---|---|
| 招纳 | 聚收汉诸侯人及有罪亡者,匿与居 | 收留朝廷治下的逃亡者与罪人,藏匿供养 |
| 厚养 | 为治家室,赐其财物爵禄田宅,爵或至关内侯,奉以二千石 | 以诸侯王之权私行封赏,最高至关内侯、二千石——僭越朝廷官爵体系 |
| 任用 | 使开章阴告长,与谋使闽越及匈奴发其兵 | 亡命者充当谋反的联络人与军事中间人,引境外势力 |
| 灭口 | 长匿不予,与故中尉蕑忌谋,杀以闭口;葬肥陵邑,树表“开章死,埋此下” | 事发后杀知情人封口,并伪造现场欺骗追捕官吏 |
群臣定性的概括最精辟:“阴聚徒党及谋反者,厚养亡命,欲以有为。”——招亡纳叛不是收容施恩,而是蓄养造反资本。
“二千石俸”的僭越意味
- 二千石为郡守、诸侯国相一级的最高秩禄;刘长以一介士五开章,而奉以二千石,等于以国王之身私行朝廷任官之权
- 劾奏并称“爵或至关内侯”——关内侯为二十等爵第十九级,刘长竟私授亡命者,与“称制、自为法令、拟于天子”互为表里(见关联笔记《出入称警蹕》)
- 此即“所不当得,欲以有为”八字之注脚:所有超格待遇都不是恩义,而是为谋反网罗人手的对价
名句选录
- 开章之淮南见长,长数与坐语饮食,为家室娶妇,以二千石俸奉之(本笔记标题句)
- 聚收汉诸侯人及有罪亡者,匿与居,为治家室,赐其财物爵禄田宅,爵或至关内侯,奉以二千石(劾奏)
- 长匿不予,与故中尉蕑忌谋,杀以闭口(劾奏)
- 阴聚徒党及谋反者,厚养亡命,欲以有为(群臣议罪语)
- 又详聚土,树表其上,曰“开章死,埋此下”(劾奏,灭口现场细节)
文言知识点
- 士五——一作“士伍”,无爵之卒(“士五开章”)
- 阴——暗中、秘密地(“使开章阴告长”)
- 闭口——封口、灭口(“杀以闭口”)
- 谩——欺骗(“谩吏曰‘不知安在’”)
- 详——通“佯”,假装(“又详聚土”)
- 树表——立木表、立标记(“树表其上”)
- 輂(jú)车——大车(谋反辎重)
- 昧死——冒死,臣子上书套语(“昧死言”)
- 城旦舂——秦汉徒刑名,男筑城女舂米(劾奏“系治城旦舂以上十四人”)
- 弃市——死刑,陈尸于市(“当弃市”)
来源
- 原文:ctext.org(中国哲学书电子化计划)《史记·淮南衡山列传》,与中华书局三家注本互校,转简体
- 历史背景:通行《史记》注本与秦汉史教材;《汉书·淮南厉王传》互证